投标保证金 | 贰万元整 (公对公账户转账) | |
投标文件递交 |
投标授权委托人携投标文件及样品到场参加开标 截止时间 2020年 11 月14日15:30(北京时间) 递交地点: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海尔工业园内5号楼德才大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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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报名联系人 | 张雪玮 | 报名联系电话 :18678966656 |
序号 | 材料名称 | 规格型号(mm) | 单位 | 数量 | 综合单价(元/套) | 小计 金额(元) | ||||
设计费 | 材料费 | 安装费 | 税费( %) | 单价 合计 | ||||||
1 | ...抗震支架 | 套 | ||||||||
2 | ...抗震支架 | 套 | ||||||||
3 | ...抗震支架 | 套 | ||||||||
... | ... | 套 | ||||||||
合计总额(人民币): |
小写: 元 大写: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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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 1、本表所列数量应为投标单位深化设计后的数量,实际结算量以验收合格的到货量为准; 2、本表所列综合单价,为固定综合含税单价,包含以下内容及市场波动风险等因素,不再调整; 设计费应为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优化、深化设计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; 材料费应为根据深化后图纸进行生产、加工后的成型产品,包括但不限于货品自身、生产加工费、成品保护费、装卸费、运输费、技术服务费、保险费、保修费、检验试验费等以及与产品相关联的专利使用权、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相关的应包含的全部费用; 安装费应为现场安装所产生的人工费、辅料费用、现场倒运费等应包含的全部费用; 税费应填写增值税发票税率,为税费应包含的全部相关费用; 3、首批材料进场时间2020年11月25日。 4、以上材料破损由供货方承担。 5、付款方式: 每月对账,每月作为一个付款周期,支付本周期内已供货合格货值的 80%;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格供货总值的 90%,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完成三个月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尾款。 本项目支付材料款遵循先开票后付款原则,货款形式:转账、支票、承兑(银行&商业)。 6、样品要求: 共计两件: 一、直径dn100的消防管道抗震支架; 二、300*150的桥架抗震支架; 7、若无法接受上一条的付款方式,请在此处明确可以接受的付款方式: 。 |